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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8月起施行新的《旅游条例》

大连康辉国际旅行社 大连康辉国际旅行社2017-7-14 11:24:422604人已关注

大连康辉国际旅行社了解到,北京市政府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北京市旅游条例》。该条例将于8月1日起正式旅行,原《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据介绍,《北京市旅游条例》于2017年5月26日经第十四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共分7章84条,包括旅游公共服务、旅游经营、旅游监管等旅游各环节。在与市民联系最密切的旅游经营环节,《条例》对旅游行、导游、景区、旅游客运、旅游购物、网络旅游服务、一日游和民宿等做出详细界定。对整治非法一日游明确了法律责任,加大了惩处力度。

此次出台了《条例》,突出北京首都旅游特色,发挥旅游业在强化首都核心功能中的作用。同时,《条例》着力解决北京旅游三大问题,一是强化首都核心功能,提升旅游文化内涵;二是整顿旅游市场秩序,治理非法一日游;;三是按照旅游法要求,完善民宿经营管理。为弘扬和传承首都历史文化,《条例》规定,要充分发掘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在世界文化遗产景区实行讲解员管理制度,加强导游人文地理和历史文化培训等工作。旅游行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发掘本市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支持开发大型旅游节庆活动、文化演出和精品剧目,鼓励利用北京文化资源优势开发旅游产品。旅游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旅游翻译规范化建设,进行旅游翻译规范性评估。在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景区,未经景区培训并取得景区讲解员证的人员,不得在景区内为旅游团队提供讲解服务等。

为整治非法一日游问题,《条例》专门设置“一日游”章节,对相应的违法情形集中作出规定。有六类一日游行为被列入“黑名单”。《条例》明确规定,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旅游客运经营许可、导游证的,均不得从事一日游经营服务活动,明确界定了“黑社”“黑导”“黑大巴”。根据《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也不能有以下行为:一是不得擅自在公共场所散发、悬挂、涂写、张贴一日游产品广告;二是不得利用公交站牌、互联网、旅游地图等媒介或在旅馆、车站等公共场所发布一日游虚假信息、非法揽客;三是不得以不合理低价揽客,并在旅行过程中向旅游者索要合同约定以外的费用,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另行付费旅游活动;四是不得擅自变更行程或者中止服务活动,甩团、甩客;五是不得在景区及周边地区追逐、拦截游客,索要物品,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同时,在惩处上,惩处罚款由百元级提升至万元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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