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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旅游纠纷问题发生时,应该怎么办?

大连旅行社 大连旅行社2020-8-3 9:54:462710人已关注

随着新冠疫情在全世界蔓延开来,对旅游业产生了巨大的影响,那么当疫情旅游纠纷问题出现,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大连旅行社的小编就来告诉大家一下,最近,最高人民法院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疫情旅游合同纠纷有关问题的处理通知,也依法妥善地做出了相关规定。

当有纠纷问题出现时,准确把握疫情与旅游合同之间不能履行的因果关系,积极地引导当事人在合理的范围内调整约定好的权利义务关系,当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同意变更协调之后,除双方分担的旅游费用之外,增加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减少的费用也应退还给旅游者。

如果想要解除旅游合同的话,应该慎重考虑,因为疫情影响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话,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双方因该尽可能协商变更。如果其中双方不能达成一致的话,请求解除旅游合同的一方,要证明由于疫情的影响对旅游合同不能达成的困难,并且在合同的时效内通知另一方。

如果合同解除了,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双方根据旅游费用的退还问题进行协商;如果双方出现争议,旅游经营者应该扣除已经支付给当地接待且不能退还的费用,将剩下的余额退还给旅游者,并且要向旅游者提供已支付的相关费用且不能退还的证据,尽量减少旅游者的损失。

如果因为疫情原因被迫滞留,额外支出的费用也有明确的承担规则。根据相关的规定,旅游经营者应该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来尽量减少疫情影响旅游者的人身安全问题。实在是因为疫情原因被迫滞留的话,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进行独立的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则由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双方共同承担。

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如果受到疫情的影响,不能履行旅游合同的时候,应该及时地通知对方,来尽量减少对方可能会遭受的损失。如果其中一方不能及时履行通知义务,或者根本就没有履行通知义务的话,这一方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次三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也是以法律为准绳,尽量全面客观公正地平衡各方的利益,积极引导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双方协商,妥善地化解可能会出现的矛盾问题,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也保护了旅游产业的积极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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