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说明:
甲方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以下内容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相关内容规定,请旅游者认真阅读并签字。
A 温馨提示:
1、海南酒店标准比内地偏低,请旅游者提前做好心理准备。如遇旺季酒店资源紧张或政府临时征用等特殊情况,我社有权调整为同等级标准酒店。酒店的退房时间为中午的12:00,返程为晚班机的旅游者可把行李寄存在酒店前台后自由活动或自行开钟点房休息。
2、夜间或自由活动期间宜结伴同行并告之导游,记好导游电话备用。注意安全,保管好个人财物,贵重物品请放置酒店保险箱保管或到酒店前台免费寄存;
3、部分景区由于交通工具的特殊性,故对旅游者的年龄和身体条件有相应的要求。如:蜈支洲岛景区规定60岁以上及行动不便游客(包括孕妇)需填写景区的免责声明方可登船上岛;70周岁以上老年人出于安全考虑景区不予安排上岛参观。(详见细化行程单中景点介绍),如因龄限制而不能上岛,导游会在当地现退客人旅行社成本价门票。
4、海南旅游车为滚动发班,均按每人一正座提前调车,如需加大车型,须补多出的车位差价(21座以下的车型均无行李箱);抵达海南前24小时内取消合同的游客(如因航班延误无法抵达等),需向我社交已经产生的旅游车位费400元/人及合同约定的其它已产生费用;
5、海南部分景区及酒店为方便游客,有自设商场及特产购物等情况(如兴隆热带植物园、天涯海角、呀喏达、椰田古寨等景区),烦请游客理解,切勿误会为是我社安排的旅游购物店,此类投诉我社无法受理,敬请谅解!
B 报名须知:
1、报价中所含游客往返机票均属团队特价优惠票,该票一经出票,不得签转、更改,退票有损失,报名时,务必核对好相关身份证明,若因游客提供资料有误、或者没有带报名时的相关身份证明,或没有按规定时间到达机场而导致无法登机或延误、海南无法接待等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同时海南所有费用不退。
2、70周岁以上老年人预订出游,须与组团社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80周岁以上的旅游者报名出游,敬请谅解。18岁以下(含18岁)如无家长陪同出游的客人,签合同时需监护人在场签订。
3、游客因自身原因需中途离团,须与地接接团导游签署书面《离团申请书》,并传真给报名组团社确认回传给地接社,经地接社确认后方可离团,未发生的一切费用一概不退,离团后所有的安全责任客人自负。(注:若客人在未提出离团申请情况下私自离团,地接社有权向客人报名的组团社说明情况,并向本地旅游主管部门提出申报后,按双方同意解除旅游合同情况处理,离团后所有的安全责任客人自负);
4、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行程延误或变更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未发生的费用旅行社按成本退还;
C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台风、暴雨、检修等)或政策性调整(博鳌亚洲论坛会议期间、全国性娱乐停演等)
导致无法游览的景点和项目,我社有权取消或更换为其它等价景点或项目,赠送景点和项目费用不退,并有权将景点及住宿顺序做相应调整;
D 行程之外,购物和娱乐项目游览活动说明:
①购物活动说明:行程外的所有购物和自费游览活动均本着游客自愿消费的原则,无任何强制消费,购物点停留时间一般50分钟左右,不影响你行程安排的情况下可以自愿选择进入参观。在旅游定点购物场所购买的物品,请索要并保管好发票和原包装,回团以后一个月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旅行社协助办理退货(食品、药材、饮品除外)。
②娱乐项目游览活动:且不影响你行程安排的情况下可以自愿选择参加,导游介绍特色娱乐项目活动将不会带有任何强迫因素,游客自愿选择旅行社及导游介绍的娱乐项目游览活动,旅行社和导游必须将娱乐项目项目的价格向游客明示。如有强迫消费的现象发生,请游客拨打质量监督电话。
E 意见反馈:请配合导游如实填写当地的意见单,不填或虚填者归来后投诉将无法受理。
地接社以游客在海南自行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衡量游客参与该团旅游满意度的主要依据,请尊敬的各位游客认真填写。由于旅游行业的跨区域性,旅行社均不受理因虚假填写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游客的投诉诉求以在海南当地,游客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据,其他的诉求理由我社不予受理;如在行程中对旅行社的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在旅游目的地当地用(固定电话)拨打免费质量监督电话13389855110,有争议尽量在当地解决,如旅行期间在当地解决不了的争议,可在当地备案;提醒各位游客:旅游投诉的有效时间为团队返回出发地起30天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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